摘要: 以在江西投资办厂为幌子,浙江省青田县王伯军、王聪娟、王伯超三兄妹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5亿元,从中非法牟利逾千万元。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9月,王伯军在江西省金溪县相继注册成
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 浙江三兄妹在赣受审
2006-04-04 00:00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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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江西投资办厂为幌子,浙江省青田县王伯军、王聪娟、王伯超三兄妹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5亿元,从中非法牟利逾千万元。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9月,王伯军在江西省金溪县相继注册成立江西金盛皮业有限公司、江西永盛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抚州顺达皮业有限公司,从事劳保手套生产。公司成立后,由王伯军在广东深圳联系客户开展业务,其妹王聪娟负责管理财务和开票,其弟王伯超负责管理生产和原材料采购。
为了不劳而获,兄妹三人竟将心思由合法经营转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王伯军指使王聪娟、王伯超为广东茂名市20家企业虚开销售半成品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8份,价税合计约3.27亿元,税额约4750万元。与此同时,三人还为海南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价税合计约398万元,税额约67.7万元,另为深圳等地5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份,价税合计约1.04亿元,税额约1773.7万元。为避免罪行暴露,三人大量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款和平衡账目。
据了解,王伯军三兄妹共非法获取开票费约1084万元,其中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约322万元。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