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对比堤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决该公司法人代表倪武城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介人陈世昌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5万元;判决会计李继东有期徒刑3年
虚开增值税一审判无期
2006-06-12 08:57
来源: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 |
近日,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对比堤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决该公司法人代表倪武城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介人陈世昌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5万元;判决会计李继东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万元。
经法庭查实,倪武城等人以虚假身份证于2003—2004年分别注册成立了合肥市比堤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市冠得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市强国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自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在无任何资金、货物往来的情况下,向5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0余份,虚开金额价税合计达3379万元,虚开税款491.76万元均已抵扣,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452万元,同时还接受伪造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3份,抵扣国家税款64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