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日,浙江人尤某(男,33岁)因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且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2004年11月,尤某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雇佣他人充
虚开增值税发票180多万 尤某获刑6年
2006-07-05 08:43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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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浙江人尤某(男,33岁)因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且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2004年11月,尤某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雇佣他人充当法人代表,在呼市成立了一家公司,他在背后操纵公司的运作。2005年1月,在没有任何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尤某3次以该公司的名义,给河北省的两家公司虚开了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180多万元,税额达24万多元。同年6月,尤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