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不少白领流行在网上互换富余的发票,甚至拿出家里闲置的衣物来换发票。对于网上的换发票行为,法律专家提醒,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等规定,最高
互换发票图方便 小心罚款1万元
2009-08-21 10:39
来源: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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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少白领流行在网上互换富余的发票,甚至拿出家里闲置的衣物来换发票。对于网上的换发票行为,法律专家提醒,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等规定,最高可处1万元的罚款。
许多上班族为了报销方便,纷纷在网上通过发帖子交换手头多余的发票。在某著名论坛上,相关的交换帖子达16100篇之多。
网友间交换的发票种类涉及手机充值卡、健身卡、培训、公交充值卡、药品、旅游、礼品、办公用篇等。一些网友还在帖子上写明“长期需要”。
“单位的一些福利有时候通过报销的形式发,比如报销电话费、交通费,或者夏天防暑降温报销饮料票,平时忘记攒或者攒的不够,经常为发票发愁,大家互相换一下,很方便。”很多网友持这样的观点。
律师分析,交换、买卖发票之所以有这么广泛的市场,和很多企业采取报票形式避税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万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