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别墅为何难见花朵
近日,江苏省泰兴市国税局查处某房地产公司花园别墅虚增绿化费,调增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0.1万元,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264330元,罚款132165元。
该公司2006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2007年开发项目为美和家园。2007年申报销售收入1692.6万元,应缴所得税39.66万元,已缴所得税39.66万元,已售率100%。对比同行业的收入和纳税额,所得税贡献率明显偏低,泰兴市国税局检查人员初步判断其有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开发成本费用中绿化费用金额较大,达252万元。该公司账面及凭证反映,绿化费用252万元中有170.18万元绿化费用来自常州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凭证后所列合同和苗木供货清单与发票所列金额一致,付款是通过该公司的投资公司南京某建筑公司支付的。检查人员感到这笔业务远没有这么简单,询问该公司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解释,原因为该公司开发的是花园别墅,所需绿化苗木较多。常州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绿化的大公司,并保证发票没有问题。至于付款问题,是向南京某建筑公司借款支付的。
检查人员另辟蹊径,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及盘点。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现场苗木星星点点,难见成片苗木。苗木清单反映170.18万元与实际出入较大,估计相差金额80万元左右。财务人员又解释说,是部分花木枯死又补栽,但已没有一开始时理直气壮,并承认有部分出入,但出入不大,具体金额多少自己也不清楚。
检查人员兵分两路协查外调,一路对常州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开出的绿化票进行核查,一路对南京某建筑公司付款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一路在当地税务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对常州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业务经办人张某的调查了解,张某承认实际供给苗木只有90.08万元,并如实提供了实际的苗木结算清单。另一路调查得知,南京某建筑公司也实际只付给常州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业务经办人张某金额90.08万元。
通过两方面外调的证据进行汇总,在铁的事实面前,该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如实提供了实际的苗木结算清单。至此,案情已水落石出,企业利用多开绿化发票逃税事实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