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气变顺气 补税11万元
2009年10月16日一大早,某企业负责人带着怨气来到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国税局大庆路分局,一进门就嚷嚷着要求税务部门对企业现用的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换为十万元版。作为该户的税收管理员,税务人员王小叶对其生产经营很熟悉,他开口说:“1月~9月,你们公司发票开具不过75份,连续9个月零负申报,不符合发票换版的规定。”
一听改版不成,该企业负责人没好气地说:“前几个月没税,但后几个月会有很多税,9月份就发了90多吨货,一吨8900元,税不就多了吗?再说,改换版也是方便我们经营。”
面对企业负责人的怨气,大庆路分局副局长吕宁丽问道:“请问,你们9月份发的货记收入了没有?”该企业会计答道:“发票还没开,收入还没来得及记账。”吕宁丽心里明白了,企业没有按税法规定记未开票收入,应补记收入、补缴税款。随即,吕宁丽向企业宣讲了相关税收政策。
政策讲明了,企业负责人的怨气顿时消了一半。吕宁丽趁热打铁,接着说:“这种情况很多企业都发生过,但都没有因不能按时开票,就不作收入,不缴税款,从而受到处罚。再者,你们9月份销售额也只有80多万元,还达不到政策规定的换版标准。”听了吕宁丽的解释,企业负责人打消了原来的怨气,说同意按照规定暂时不换版了。
最后,企业负责人的怨气变成顺气,当场要求会计回去学习政策,按税法补缴税款。第二天,会计就来办税服务厅补缴了116384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