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7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工业园区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使用伪造发票入账核销的违法行为。随同举报信,该局还收到1份伪造的发票。 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举报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
假票入账核销受处罚
2010-01-29 16:35
来源: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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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工业园区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使用伪造发票入账核销的违法行为。随同举报信,该局还收到1份伪造的发票。
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举报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首先对该公司2008年1月~2009年6月的地方各税缴纳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然后从举报线索入手,调取该公司2年来的往来账目,深挖细查。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2008年1月~2009年6月共与其下属某分包商发生3起分包业务,分包商提供发票3份、完税凭证3份,均系伪造凭证,3项分包业务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共计8000多元。
根据《》、《》等相关税法规定,最终卧龙区国税局、地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万多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该公司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已将全部款项上缴入库。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