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身份证购买发票被戳穿
日前,2名男子企图使用伪造的身份证购买《天津市服务业专用发票》,被税务人员识破。让不法分子始料不及的是,他们刚出手就让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抓了个正着。
据介绍,每年1月是纳税人集中购买发票的时期。2010年1月13日上午,2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天津市河西区地税局,声称经营需要买1本《天津市服务业专用发票》。按照领购发票规定,企业人员第一次购买发票时,必须出示税务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并制作贴有专职人员照片的《发票领购簿》,确定企业的固定领票人员。2名男子看来对这个规定十分清楚,他们先是出示了某企业税务登记证,随后递上身份证。税务人员按照程序,将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插入《CVR-100身份证阅读程序》进行审查时,读卡器无法读取其身份证内芯片的信息。于是,税务人员又将该男子的身份证放入《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进一步查验,发现身份证虽然姓名、号码均真实,但身份证验证系统留存的照片与该身份证上的不一致,确认该证件系伪造身份证。此时,2名男子见势不妙,掉头就跑。
据了解,近年来,贩卖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的违法活动十分猖獗。天津市税务部门在严厉打击发票犯罪的同时,也加强了发票领用环节的监管,实行对发票领购人实名审查的方法,并在办税领票处设置了《CVR-100身份证阅读程序》和《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税务人员结合2套程序进行验证,通过前者鉴别购票人证件的真伪,通过后者查明身份证信息是否伪造。此外,税务人员向纳税人销售发票时,还要将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与办税人本人比对,使用监控摄像采集购票人形象资料,保留办税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扫描资料,便于以后复核审查,起到了事先预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