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国税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发票大头小尾逃税的案件,共查补税款9030元,处以1倍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1517.14元。 襄城区国税局在对襄樊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发票专项检查时,该公司开
“大头小尾”为逃税东窗事发受处罚
2010-04-19 18:02
来源:杨龙军 李军
| | | |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国税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发票“大头小尾”逃税的案件,共查补税款9030元,处以1倍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1517.14元。
襄城区国税局在对襄樊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发票专项检查时,该公司开具给市某医院的一份手工填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笔迹过于纤细,字体有些错位,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怀疑该公司有利用发票逃税的可能。
于是,检查人员调取了该公司的发票领购簿,按照发票领购簿中的领购明细,对该公司开给某医院的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进行了逐一检查。通过调查取证,查明该医疗器械公司利用“大头小尾”方式开具发票26份,发票联239336元,存根联4540元,相差234796元。襄城区国税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上述补税及罚款的处理。
【】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