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15日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因犯逃税罪等被判刑13年。郝鹏俊夫妇还被判处1.7亿元的巨额罚金。 郝鹏俊被捕前系蒲县煤炭局书记,历任蒲
山西蒲县煤炭局长夫妇因逃税等罪被罚1.7亿
2010-04-29 10:3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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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15日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因犯逃税罪等被判刑13年。郝鹏俊夫妇还被判处1.7亿元的巨额罚金。
郝鹏俊被捕前系蒲县煤炭局书记,历任蒲县地矿局长、煤炭局长。2000年郝鹏俊出资成立蒲县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是煤矿实际控制人;其妻负责原煤销售和财务;法定代表人注册为于香婷弟弟于小红。该公司逃税1871余万元,逃税额最高占到应纳税额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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