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堵塞“一车两票”税收漏洞
针对“一车两票”逃税行为,广西柳州市国税局认真剖析汽车经销行业的内在规律和行业特点,积极探索税收管理新模式。1月~8月,该市汽车经销行业入库增值税5904万元,同比增长24%。车辆购置税入库21612.62万元,同比增长79.72%。其中,货车车辆购置税入库4567.24万元,增长86.47%;货车经销增值税平均税负由0.32%提高到0.5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19%。
近年来,柳州市汽车经销行业在产销两旺的情况下,行业税负却明显偏低,截至2009年12月,该行业当期全区平均税负为0.9%,全市平均税负却为0.46%,而且各汽车经销企业之间的税负差异非常大。2010年,柳州市国税局通过深入各类型的汽车经销企业和全市各大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调查了解,并利用车购税征收管理分局采集到的汽车销售价格进行分析,发现在汽车经销行业中普遍存在“一车两票”的现象。即汽车经销企业在销售车辆时,一辆汽车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一张普通发票组成全车发票,表面上看按全车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没有逃避缴纳增值税税款,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方式是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销售价来作为计税依据的,无形中逃避了车辆购置税款。
该局从汽车经销企业财务核算流程和汽车行业特殊性入手,根据每辆汽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底盘)号码都是“一车一码”等特点,设计并要求企业在每月申报时必须填报《汽车经销企业销售汽车开票情况统计表》和《汽车经销企业汽车销售库存情况统计表》。对低于进价或平价销售车辆的要说明原因,不能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税收管理员必须下到企业查看原始单据和合同,对有疑问的马上约谈企业或进行纳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