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家养殖蝴蝶的免税个体户上缴入库了3996.12元增值税。既然免税,那这家个体户为什么又要缴税呢?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有关规定,昆虫养殖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范围。郑州市惠济区国税局开
藏在“小蝴蝶”里的税收
2010-10-27 16:38
来源:邢军 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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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家养殖蝴蝶的免税个体户上缴入库了3996.12元增值税。既然免税,那这家个体户为什么又要缴税呢?
按照《》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有关规定,昆虫养殖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范围。郑州市惠济区国税局开元分局税收管理员赵爱丽介绍说,这家个体户在国税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确实为昆虫养殖,并且还依法办理了免税手续,领购了发票。
但在日常巡查中,赵爱丽却从该户的发票中发现了不寻常的信息。
该个体户在7月份登记,8月份就开具了15份发票,开具金额高达13万元,就税务人员掌握的生产经营规模来测算,营业额高得有些蹊跷。赵爱丽和分局副局长李建青来到该个体户的经营场地找到老板辅导免税政策,同时再次掌握生产规模的信息。在辅导中,该个体老板终于道出了真相:按照经营场地的实际规模,自己只能养很少的蝴蝶,绝大部分蝴蝶是从周口或者昆明等外地购进再销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种外地购进再转售的农产品是不免增值税的。
经过税务人员的政策辅导和讲解,该个体老板最终同意补缴税款。他感慨道:“原来想搭免税的顺风车,但现在知道这种顺风车是不能随随便便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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