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优惠起邪念倒卖发票受处罚
江西省南丰县某酒楼汪某利用下岗职工开店免税的便利,多领餐饮发票、倒卖给其他饮食店从中牟利,汪某的这一行为最近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查处。
汪某本是南丰县国有商业企业的下岗职工,2005年下岗后开了一家酒楼。按照有关政策,税务机关核准了其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照顾,汪某办理了享受优惠的相关手续,并申请领购了发票。开业后的一段时间,汪某每月发票开具金额一直在4000元左右。可最近,南丰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工作人员发现,汪某领购发票频繁,且每月发票用量猛增,发票月开具金额也增至3万元左右。为什么发票用量、开具金额增长如此之快?办税服务厅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丰县地税局稽查局。
面对稽查人员的质询,汪某解释说,自己的酒楼近段时间生意较好,所以发票用量大些,再者就是现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很高。
不过稽查人员在随后的外围调查中发现,县城内有几家饮食店也在使用盖有汪某经营酒楼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这几家饮食店店主也承认,他们是为了少缴税款而从汪某处购买发票。在证据面前,汪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承认共向其他饮食店出售发票12本,获非法所得2400元。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南丰县地税局稽查局对汪某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处罚款4000元,同时没收汪某非法所得2400元,并对购买其发票的另外几家饮食店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