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税局在对上海某钢铁公司萧山分公司2004年、2005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分公司除匿报销售收入140973.83元之外,还将每月25日结账后发生的销售额延至下一个纳税期申报,而未并入当月申报,造成部分税
过期申报代价大 滞纳金缴了5万多
2007-01-10 17:06
来源:龚平 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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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税局在对上海某钢铁公司萧山分公司2004年、2005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分公司除匿报销售收入140973.83元之外,还将每月25日结账后发生的销售额延至下一个纳税期申报,而未并入当月申报,造成部分税款滞纳。该局遂依法追缴税款27051.37元,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加收滞纳金55236.37元。
稽查人员通过对此案的查处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加收的55236.37元滞纳金中,有51203.58元是由于过期申报造成的。稽查人员指出,无论会计结账日提前或延后,都不影响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因而过期申报造成缴纳滞纳金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该分公司会计人员为了贪图方便,不合并在当月进行纳税申报,造成该分公司多付出5万多元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