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12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起诉,江伟鹏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江伟鹏,原任龙海市国家税务局浮宫分局局长,先后22次收受贿款4.72万元
福建龙海:三名税务干部受贿被判刑
2007-01-18 09:3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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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起诉,江伟鹏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江伟鹏,原任龙海市国家税务局浮宫分局局长,先后22次收受贿款4.72万元。被告人林金辉,原任龙海市国家税务局港尾分局局长,先后12次收受贿款3.8万元。被告人徐立群,原任龙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先后16次收受贿款3.26万元。该三人案发后,均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