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7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滁州市国税局原办公室主任徐建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得赃款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4年11月至2005年9月,徐建秋在历任滁州市国税局财务审计
税务女贪被判无期徒刑
2007-03-09 10:00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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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滁州市国税局原办公室主任徐建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得赃款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4年11月至2005年9月,徐建秋在历任滁州市国税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计统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头设立账户、隐瞒收入、账外取现等手段,先后18次累计侵吞公款356万余元。
此外,她还在职务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9.05万元。
据悉,徐建秋是因为一封检举信落马的。办案人员曾在她家废纸篓里发现一张写有几组数字和英文字母的小纸条,经过研究和“攻心战”,证实了她在某银行存有几笔巨款。案发前,徐还经常下班后留在单位“加班”,设法“抹平”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