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税签假合同二手房省钱策略暗藏隐患
近日,哈市市民周先生在卖房子时,中介公司的人建议他签订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故意压低售房款金额,称双方持这份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省很多钱。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订立虚假合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另外对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
记者调查:
逃税策略各种各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哈市二手房买卖双方采用的多种逃税策略对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家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交易中采用最普遍的逃税策略就是签署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合同的价格写低一些,用于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少缴一部分费用。
对于售房者的住房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还有另一种逃税的策略——交易不过户,只公证。先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承诺房子已经卖给对方,等房龄超过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营业税就可以免了。但是这种方法需要买卖双方相互信任。
还有一种逃税策略是以租代售,对于接近5年房龄的房子,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先租给买方,待到5年房龄后,再以协商好的价格卖给买方,之前的租金可以冲抵买房款。
律师提醒:
逃税策略暗藏隐患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的单雪松律师表示,市民采用的上述逃税策略,看起来交易双方确实能获得不少实惠,但这样操作潜藏了很多风险。
针对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做法,单雪松指出,这种做法对于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对于卖方,如果过户前买方只付部分房款,等过户后坚持以申报的合同价为准,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此时卖方若想讨回房款,就会发生经济纠纷。对于买方,如果未来买方将房屋再次出售,那么房价会以提交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标价为准,其再次出售的价格与真实价格差额加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增大。另外,订立虚假合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先公证后过户的做法让买方承担风险。单雪松说,即便进行了公证,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的产权仍属卖方。在此期间,若卖方反悔或私自将房屋卖给第三方,房屋的产权就会发生变化。即使买方保管房产证,卖方仍可通过办理遗失手续取得新的房产证。
针对以租代售逃税的做法,单雪松说,《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者利益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所以,如果租房期间双方因为房价等因素发生分歧,一方的利益将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