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长阳县原县委副书记李作春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李作春在职时身边围绕着一批官员和商人,他们几乎包揽了该县的大部分建设项目。 2005年3月,李作春受个体
湖北长阳县原县委副书记帮人逃税
2008-04-01 18:1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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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长阳县原县委副书记李作春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李作春在职时身边围绕着一批官员和商人,他们几乎包揽了该县的大部分建设项目。
2005年3月,李作春受个体老板委托,竟然召集有关税务人员研究如何帮助该老板偷逃税款。
检察机关通过查办该案,还先后牵出长阳县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皮厚卫受贿15万元及徇私舞弊少征税款渎职犯罪案件、长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魏清国受贿案和长阳县劳动局原局长涂伦仲受贿案等9件腐败案。李作春等案的查处给那些曾经想靠投机取巧获利的商人以极大震撼。某大型水泥厂的老板以前仗着自己有“靠山”,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变着法钻税收政策的空子,李作春案件查处后,这家企业一次性补交了300多万元税款,此前3年该企业纳税不足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