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曲轴另类IPO存疑 补缴巨额增值税突击上市
作为已过会的准IPO企业,等待上市批文的日子原本应是从容而淡定的。
但这却注定不属于1个月前(7月7日)就已过会的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润曲轴)。
由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公然”出现补缴巨额增值税事项,这家全国规模最大的重型发动机曲轴生产商,正遭受投资银行界和会计界的激烈质疑。
“增值税属于国税,没有企业可以随便缓缴,更没有机关和单位可以随便让企业缓缴。从税法上严格来讲,一家企业出现补缴巨额增值税说明两个问题:第一,该企业之前的财务报表严重失实,必定存在大量营业收入没有及时入账的情况;第二,该企业负有不及时申报纳税的责任,涉嫌偷逃增值税。”近日,多名资深保荐代表人致电本报记者表达了类似意见。
8月6日,谈及天润曲轴的增值税问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连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郑重指出,“我只想说两点:第一,税的问题很严肃,也很敏感;第二,很多未上市公司中都存在节税的动机。上市时,为将公司的盈利能力充分反映出来,于是会出现补缴增值税的情况。”
作为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员候选人,一名从事审计业务工作长达12年的资深会计人士,张连起告诉本报记者,“不仅仅是投资银行界,IPO企业的税费问题也是会计界需要研讨的问题。”
“增值税补缴”之谜
7月2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天润曲轴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明确写到,“2005年、2006年,公司”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较大,分别为3418.97万元、3367.89万元。”
招股书申报稿对此事项的说明如下:2005年、2006年,公司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主要是:
——1999年以前公司根据当时地方有关政策缓缴的增值税1900.00 万元。
——公司2004年销售收入约为5.9亿元,比2003年大幅增长约1.7 亿元。鉴于当时文登市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支持地方骨干企业发展,文登市国家税务局缓征本公司税款1000万元。
——其余为正常经营中产生的期末已申报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产成品盘亏的进项税转出调整。2007年,公司已将上述缓缴的增值税全部足额缴清。山东省文登市国家税务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对公司上述缓缴税款的相关责任不予追究。
“我做投行12年了,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始终不敢也不能去碰这个红线,为此让许多企业抱憾而归。”一位资深保荐代表人指出,对于天润曲轴的上述解释,他无法说服自己。
该人士指出,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很多企业发展初期都存在把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有意识不入账,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数额,最终增加企业利润,增加流动资金。
为了实现IPO,如果不把这部分营业收入入账,把隐藏的利润释放出来,恐很难实现上市。
可以佐证的是,天润曲轴2005 年~2007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0.15亿元、0.30亿元、0.88亿元。
“很明显,天润曲轴2007年净利润之所以能够大幅上升到0.88亿元,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补缴增值税,导致之前账外的巨额营业收入被释放,与此同时带出来了额外的净利润。”上述保荐代表人表示。
“独特的IPO现象”
如果仅从情感因素考虑,由于早期国家经济法律环境使然,很多企业注定存在逐步走向规范的过程。一名已经辅导了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指出,对于所有希望实现IPO的企业来说,如何面对企业创办初期节税的动机,注定是矛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何谓特殊困难,同样是《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明确规定: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增值税属于国税,偷逃增值税的性质是严重的。”张连起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所有企业来说,尽管由于早前我国经济法律环境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漏洞和问题,但所有企业遵守税法都是必须而自觉的。
张连起告诉本报记者,以他多年从事IPO企业审计的经验看,天润曲轴并不是唯一一家存在补缴增值税的企业。
“会计界对于这个问题的普遍认识是,这是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独特的IPO现象。”张连起指出,天润曲轴出现的问题只是在今天看来更为明显。
他认为,这已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并不容易,“一边中小企业的确曾经出现过节税动机,另一方面,现在这些中小企业为了上市又需要把游离在账外的营业收入重新计账,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最终顺利实现IPO”。
对此,上述辅导了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投行界之所以会对天润曲轴这么关注,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多保荐代表人都在思考,天润曲轴的案例出来后,是不是今后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补缴增值税的手段实现上市之前利润的激增?”
8月6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企业补缴增值税问题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投行界和会计界如果寄希望借鉴天润曲轴IPO获批,依样画葫芦,运作其他企业实现IPO,是不可取的。”
当晚,天润曲轴证券事务代表周洪涛没有就增值税问题做出任何回应,表示“公司董秘因有事,无法接受采访。”
事实上,天润曲轴招股说明书明确指出,2008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曲轴总厂出具承诺:如果天润曲轴因上述增值税缴纳问题将来被税务机关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均由曲轴总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