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11月,税务人员对某工业企业的“预提费用——利息”进行审查时,发现该企业每月预提利息费用2万元,共计8万元。经询问企业并无短期借款,调阅记帐凭证,发现其摘要注明为基建借款200万元,月利率10‰。 会计分录为:&
错列预提费用,隐瞒利润案
2003-03-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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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1月,税务人员对某工业企业的“预提费用——利息”进行审查时,发现该企业每月预提利息费用2万元,共计8万元。经询问企业并无短期借款,调阅记帐凭证,发现其摘要注明为基建借款200万元,月利率10‰。
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预提费用——利息 20000
按规定,长期借款利息,如在建工程处于建设期,应计入工程成本。长期借款利息应在长期借款帐户核算。
很明显,该单位错用科目,增加企业费用,减少利润,偷漏所得税。应调整帐务,补缴税款。
帐务调整:
1.红字冲销原错误分录:
借:财务费用 80000
贷:预提费用——利息 80000
2.补计所得税:
借:所得税 26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00
3.将所得税及财务费用结转利润:
借:财务费用 80000
贷:所得税 26400
本年利润 53600
4.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00
贷:银行存款 26400
5.结转预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80000
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预提费用——利息 20000
按规定,长期借款利息,如在建工程处于建设期,应计入工程成本。长期借款利息应在长期借款帐户核算。
很明显,该单位错用科目,增加企业费用,减少利润,偷漏所得税。应调整帐务,补缴税款。
帐务调整:
1.红字冲销原错误分录:
借:财务费用 80000
贷:预提费用——利息 80000
2.补计所得税:
借:所得税 26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00
3.将所得税及财务费用结转利润:
借:财务费用 80000
贷:所得税 26400
本年利润 53600
4.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00
贷:银行存款 26400
5.结转预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