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利用假身份证注册“皮包公司”,然后骗购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非法出售,以此来获利,其中电脑版虚开税票548组,税额人民币884.6万,手写版虚开税票462组,税额人民币749.8万元,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67.1万元。昨日记者
虚开增值税1700万换来死缓
2006-01-18 00:00
来源:北方晨报·李晓辉 何宏宇 兰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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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利用假身份证注册“皮包公司”,然后骗购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非法出售,以此来获利,其中电脑版虚开税票548组,税额人民币884.6万,手写版虚开税票462组,税额人民币749.8万元,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67.1万元。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辽阳地区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宣判,此案主犯佟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末,辽阳的佟某在北京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倒卖发票活动的许某,佟某决定在辽阳市注册一家公司,想通过从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来获利。佟某找到了原辽阳市国税局白塔分局卫国税务所副所长袁某,在袁某帮助下,佟某买下另一家“皮包”公司,将2家公司共同纳入自己的管户。随后,佟某和许某在北京开始联手大规模地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直到佟某等6人被抓获时,他们共开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余组,税款金额近1700万元。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佟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许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