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最大虚开增值税案开庭
昨天,淮南市最大一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祁家林等8名被告人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和窝藏、转移赃物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从1998年8月份开始至案发,祁家林、吴庆福、费凌云等人以花钱购买公司营业执照、以虚假注册资金证明文件注册公司等手段先后成立了8家公司,后又以这些公司名义,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共同涉嫌非法仿造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21份,税款14210292.74元;非法获取运输发票234份,税款3118071.72元,这些票据全部向淮南市国税局申报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金损失17328364.46元。
同时,祁家林等人还以这8家公司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66份,涉案税款19057331.48元,已查证有1132份,抵扣税款10529912.34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在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祁家林为达到多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指使王丛珍(另案处理)、费凌云多次向淮南市大通区国家税务局干部李强、窦勇(均已判刑)行贿,共计7万元;案发后,祁家林的妻子明知丈夫在信用社里的50万元定期存款是犯罪所得赃款,仍通过侄子帮助将存款转移并藏匿,应追究其窝藏、转移赃物罪。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法院初步决定该案要审理4天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