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地税公安行动 捣毁一“地下税务局”
西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线索,和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联合行动,于2月28日捣毁了一个“地下税务局”,这是西宁市查获的首例非法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的案例。
2005年12月21日,一名纳税人向西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他开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可能有问题。经税务机关鉴定,发现他所提供的完税证和代开发票均为非法制造的假发票。考虑到这起发票出售案件可能涉及犯罪,税务机关遂将案件移交到了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双方联合调查。通过周密的勘查,确定开具假发票的地点在西宁市湟水河附近一居民出租房内。2006年2月28日,执法人员趁犯罪嫌疑人不备进入了出租房,发现里面只有一台手提电脑、一台针式票据打印机、一盒假印章和大量各种发票。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很多纸张被烧毁的痕迹。经确认,是犯罪嫌疑人将每次开完发票后留下的存根联烧毁了。执法人员立即将3名非法制造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西宁市地税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查出各种假印章33枚,查缴发票590份,其中有地税的,也有国税的。查缴的14种假发票中,有3种是电脑机打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和内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开具,内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在西宁市由税务机关委托青海省联运公司代开,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开具这三种发票,从这点看,这些人俨然组建了一个“地下税务局”。在缴获的发票中,不仅有西宁的,还有银川、包头、广州、兰州以及新疆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不允许跨地区使用,这些发票的真伪还需当地税务机关鉴定。
据了解,从去年8月份到现在,已有部分企业在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处开具了发票,这不仅使国家税收流入了私人口袋,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非法制造假发票的市场。同时,那些购买假发票的人在主观上就存在偷税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