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地税联手 假发票现身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某燃料公司因以伪造运输发票抵扣税款进行偷税,被国税机关依法追缴所偷税款41892.42元及其滞纳金,并处20946.21元罚款,同时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5年11月,宿迁市宿豫区国税局通过数据清分发现,该燃料公司2005年7月份申报抵扣的金额共计460350元的5份运费发票只有抵扣联信息,没有存根联信息,属于缺联票。目前,社会上倒卖假发票众多,假发票案件时常发生。这些信息异常的发票会不会是假发票呢?为慎重起见,该局稽查局立即发函至河南省某市地税局对上述5份发票真伪进行协查。该地税局接到协查函后,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发现,上述5份发票是违法人员私刻该地税局发票专用章,套用该市第六汽车运输公司名称,开具的假票。同时,该市地税局证实,该地2005年已取消手工版运输发票,该市第六汽车运输公司也不是自开发票单位。据此,2006年2月8日至2月21日,宿迁市宿豫区国税局稽查局对上述公司实施专案稽查,稽查发现,该燃料公司2005年1月份申报抵扣的3份运费发票同上述协查的5份发票一样,也是伪造发票。至此,一起以伪造发票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运输发票案件在国税、地税联合协作下,终于水落石出,宿迁市宿豫区国税局依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