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属下的一家股份制企业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两年时间里,为获取效益,企业法人竟明目张胆地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近千万,致使国家120多万元税款被骗,该企业以“手续费”名义从中获取25万元的收入。 5月10日,涉案的周士明
236份发票虚开增值税近千万
2006-05-13 10:11
来源: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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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属下的一家股份制企业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两年时间里,为获取效益,企业法人竟明目张胆地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近千万,致使国家120多万元税款被骗,该企业以“手续费”名义从中获取25万元的收入。
5月10日,涉案的周士明等9名被告人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调查,六安市明兴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仅杨某就“介绍”10人到明兴公司开出9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达407万多元,抵扣税额47万多元。
庭审中,现年70岁的周士明基本认可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但对犯罪过程中的细节极力辩解。该案的关键人物杨某当庭供述,他是该案的“介绍人”。同站在被告席的陈某、罗某等人过去与周士明素不相识,都是经他介绍与周认识的,认识的目的就是想从周那里开增值税发票。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周士明在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期间,由杨某等人介绍,为该区苏埠镇一带的麻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36份,价税达9898074.86元,税额1243490.37元,抵扣税款1233836.93元,而明兴公司仅完税入库7000多元,致使国家税款被骗122万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