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穆棱市某木业加工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法取得假原木销售发票受到了牡丹江市国税局的处罚。 2009年6月,牡丹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木业加工企业涉嫌逃税。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和行业特点,对该企业账簿进行了
网上协查让虚开“猫儿腻”现形
2009-12-28 09:50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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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穆棱市某木业加工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法取得假原木销售发票受到了牡丹江市国税局的处罚。
2009年6月,牡丹江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木业加工企业涉嫌逃税。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和行业特点,对该企业账簿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其外购材料及产成品进行突击盘点,发现该企业销售给山西某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玻璃箱板的货款结算在账外记载,在核算上存在疑点。为证实业务的真实性,稽查人员着重从发票流入手,对其2008年至今所有进销货业务通过金税工程网上协查系统展开协查。在山西国税部门的协助调查中,发现该企业为山西某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开出的发票多,而企业收货少。稽查人员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对该木业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展开询问。在货物回款存在严重缺口和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面前,该法定代表人最终承认与山西的这户企业存在无货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涉及增值税6.7万元。同时,在协查系统的帮助下,该木业加工企业利用2份假原木销售发票虚增进项税额的逃税行为也露出了原形,涉及增值税15.3万元。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牡丹江市国税局对该木业加工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处理,补缴增值税22万元。目前,该项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责任编辑: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