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异常 企业税负超高6倍
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国税局在对该市一家机械加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实际税负超出当地同行业平均税负6.1倍。经深入调查,最终发现该企业存在未申报销售收入43.8万元,少缴增值税7.45万元,并帮助企业找出了税负畸高的原因。
这家企业是老河口老字号机械加工龙头企业,为二汽配套加工汽车配件。老河口市国税局税务人员通过纳税评估软件对该企业进行案头分析时,发现2008年申报销售收入2052万元,缴纳增值税167.1万元,税负竟达到8.1%。而当地机械加工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税负预警值为1.33%—2.21%,超出行业平均税负达6.1倍。
什么原因造成税负超高呢?税务人员详细核对了该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账与产品发出台账,发现2008年产品发出数量远大于产品销售数量。评估人员初步认为该企业可能存在产品销售收入不入账、不申报纳税问题,由此造成税负分母“浓缩”,导致税负飚升。
发现疑点后,税务人员按照程序约谈了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谭某,但谭某却并不认可评估结果。税务人员要求实地盘库和检查原始凭证,谭某以企业产品品种多、财务核算复杂、购销单据未装订为由,并授意会计拿出了一大塑料袋未装订的产品出入库单据,想让税务人员知难而退。
面对大量原始单据,税务人员苦战3天,清理核实了全部637张票据,并逐张与企业明细账比对,发现共有64笔合计8311件产品销售未记入产品销售收入。为了核实问题,税务人员立即对企业进行了实地盘库,确认64笔企业出库单发出额正好和销售额的差额相符。
在事实面前,谭某不得不承认,由于该企业购货方在2008年采取货款隔月结算,造成企业资金积压严重。所以他们采取滚动结算,累计共有64笔合计8311件产品销售未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少计销售收入43.8万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7.45万元。
该企业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务,并补缴了7.45万元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
但在企业账务调整后,税负却由原来的8.1%上升到了8.3%!税负超高的原因到底在哪儿呢?谭某和评估人员都非常不解。
税务人员对该企业生产销售流程和会计报表重新核查分析,发现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低价购入废旧钢铁作为原材料,再自行铸造、锻压、成形。原材料购进价格虽然便宜,却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税务人员为企业算了一笔账,企业如果从大型钢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优质钢材,成本虽高,但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采取这种方法,不但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可以提高产品质量。
评估结束后,该企业立即改进了原材料购进渠道,经过调整优化,目前税负逐月稳定在了3.5%左右,经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