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收入”暴露企业逃税秘密
江苏省灌云县国税局发现,近年来全县医药零售行业纳税人户数逐年大幅增加,但是实现的税收却增长缓慢。要说药品零售行业经营不好做,为何大家争先恐后开业?上述种种情况,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并且一直在寻找管理的突破口。
2009年5月底,该县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县城区商业繁华地带的某大药房存在隐瞒销售收入不申报的逃税行为。稽查人员迅速成立检查小组对该大药房进行税收检查。
经查,该大药房成立于2001年1月21日,主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日用百货等零售业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2008年1月~12月,共申报并缴纳增值税8万元。2008年度账面亏损45万元,纳税调整后亏损为43万元。稽查人员向纳税人索要完整的报表及销售收入,企业财务人员以种种理由拒不提供,调查取证一时陷入困境。
稽查人员发现该大药房属于医保刷卡定点处,而且店面较大,药品比较齐全,雇用销售人员较多。于是稽查人员改变了调查取证方向,一方面通过县药检部门核实该大药房的进货渠道、品种、数量,另一方面,通过县医疗保险管理处核实企业刷卡的销售收入。通过反复对比、核对,最终查明该大药房少申报含税销售收入124万元,同时存在一笔转让库存药品款19万元未入账的逃税事实。
面对税务机关掌握的铁的证据,该大药房的法定代表人终于承认了利用平时账簿核算不规范的漏洞,对刷卡销售收入未申报缴税的违法事实。最后,税务机关对该大药房作出补缴增值税5.5万元、处以所逃税款50%的罚款,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