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仓库”暴露企业逃税猫儿腻
利用销售不开或少开发票隐瞒收入逃避纳税。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国税局决定,责令辖区某化工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87621.59元及相应的滞纳金,并处7.8万元的罚金。
详查细究剖析,库存疑点凸现
2009年5月,老河口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洪山嘴分局转来的案件,反映其辖区某化工有限公司连年月均缴税均衡,但增值税行业税负明显偏低。该分局多次评查,未能找到原因,于是移交稽查处理。
稽查局在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检查小组开始了评估检查。经过初步调查,检查人员了解到,这家商贸公司位于老河口市商业街中段,主要从事化工建材、五金交电销售,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检查人员首先采用详查法,对该公司2007年1月1日~2009年4月30日的报表、账簿及凭证等都一一进行细致检查,均未发现任何异常问题。测算增值税负担率,结果仅为0.91%,与全市同行业平均值比较差异幅度达96.83%。在翻阅库存商品账及相关原始凭证时,检查人员发现,企业账中所载商品“小苏打”的数量非常大。经核查认定,截至2009年4月底,企业累计库存“小苏打”332吨,价值100余万元。
通过了解商品特性,检查人员得知,“小苏打”在当地俗称食用碱,主要用于制药,受潮易分解失效,保质期一般在一年。而作为商贸企业,正常货物周转期为3个月。再根据销售收入等指标推算,企业实际年购进能力顶多为140吨。
“怎么可能有300多吨的库存?”检查人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与此同时,检查人员打电话联系该公司的供货方单位,核实有此货源和业务,基本排除了虚假抵扣逃税的情况,检查工作一时陷入到了两难境地。
本地经营“红火”,仓库设在外地
检查人员针对库存疑点,询问企业财务人员徐某,她说自己只是公司的聘用会计,平时只管做做账,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检查人员决定继续深查,以求获得新的线索。通过对企业的销货方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发现其中主要的3家客户均在距老河口市35公里远的襄樊市。检查人员立即前往当地开展外调,在当地国税机关的支持下,逐一深入销货方单位核查,发现其中最大的客户是某制药厂。然而,经取证调查,却未发现揭示库存疑问有价值的线索。
鉴于该公司不合作的态度,检查人员遂下达文书,责令其法定代表人限期接受询问调查。第二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才被迫来到了税务机关。
当检查人员提出盘查库存的要求时,尚某慌忙转移话题、支吾应付,一会儿说仓库没在老河口,一会儿又说仓库是在外地租借的。让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尚某又以房屋系向私人租赁、没有书面协议为由,一味地搪塞拖延。
检查人员当场宣传税法,指明隐瞒事实的严重后果。尚某迫不得已答应盘库,同时解释说,该公司因销货对象主要在襄樊市,为节省成本,就近将仓库设在了襄樊市。
盘查“满仓”存货,“阴阳仓库”暴露
2009年6月29日,检查人员跟随尚某来到襄樊市郊区某居民区的租赁房屋。这个靠墙搭建的简易房屋,虽有卷闸门但门楣上方没装遮雨棚。“要是雨天飘进雨,‘小苏打’被淋湿岂不会失效?”检查人员见状生疑。
打开房门,只见一袋袋“小苏打”迎面堆放,左右抵墙,上至屋顶,全仓显得满满实实。检查人员随即对堆放货物进行盘点,却发现“满仓”库存仅有90多吨,与账面库存332吨相差悬殊。再查看产品包装袋上的出厂日期,均为“2009年6月25日”,显然是才入库的。
“旧货没卖完又进新货,是否为突击调进?”较真儿的检查人员采取抽样调查,进一步深查核实。他们找人从货堆顶层向外搬货,每排搬出2袋抽查。就在刚搬出第4排的一袋货物时,后边突然出现一个空洞,透过洞孔察看,背后的库房竟然是“空仓”!
面对“阴阳仓库”,尚某满脸通红,只得道出实情。原来,该公司与购货方关系不错,往往在销货收款后,对方不及时索取发票,于是他就乘机将未开票的收入隐瞒不计,意图逃税。不想因“扣多开少”使账面库存“累积”,造成税负“走低”露馅。后来,他为了应对税务检查,又临时租房并紧急调货,企图蒙混过关,岂料被细心的检查人员逮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