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子虚乌有 法网恢恢疑犯落网
2010年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制售假发票的案件,8名被告因涉嫌出售假发票而集体受审。
被告之一计某是余杭区仁和镇人,也是本案的主要案犯。他从2002年开始,通过租用他人建筑公司营业执照成立空壳公司,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非法购买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等非法行为,专门从事贩卖发票生意。一同受审的张某是计某的主要“顾客”,也是下家。据张某交代,她主要是寻找买方、联系生意,从中赚取开票费。事实上,受审的其余6名被告人也是以同种方式进行非法买卖发票。他们中不乏妇女和老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拔出萝卜带出泥
2008年6月中旬,余杭区地税局检查人员在对杭州飞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票案进行外围调查过程中,发现并取得了杭州南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10份发票,票面金额达67万元。通过识别这些发票的纸张、印刷、号码等内容,检查人员凭借职业经验判断,认为假票的可能性较大。
2009年4月,检查人员在杭州飞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票案告一段落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后,立即将涉及杭州南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10份问题发票提请杭州市地税局相关部门进行发票真伪鉴定,结果确为假发票。杭州市地税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案情分析,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除了10张假发票外,该公司并没有留下公司地址、相关人员、账户账号、联系电话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检查人员通过一系列地查询,在余杭区、杭州市甚至浙江省范围内都没有发现该公司的蛛丝马迹,调查工作陷入了困境。
检查人员重新梳理了前期杭州飞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票案的办案全过程。该案中,不法分子为制造业务假象,迷惑办案人员思路,以及方便用票单位财务处理,往往会在不同的银行开设多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中有一个银行账户与开票单位的名称相符,用于接受买方与票面金额相等的开票资金,而其他账户一般只用作套现的备用账户。一般情况下,只要买方单位将资金打到票贩子指定账户后,票贩子会迅速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存款账户进行套现,并在扣除开票费用后将剩余资金还给买方单位。
那么,该公司会不会为方便买方回流资金,而采取类似杭州飞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票案的手法,也在某个银行开设了一个与该公司名称相符的银行账户?鉴于此点考虑,检查人员决定从银行资金账户中寻找案件突破口。
峰回路转初现端倪
于是,检查人员来到中国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在那里,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确实在农行余杭支行獐山分理处有一个一般存款账户。通过查询该账户的信息,了解到该账户是2002年2月25日开户,2004年10月11日销户,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注销时改为计某。通过进一步查阅开户资料,发现该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19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注册资本580万元,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水电及空调设备安装、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陶瓷制品、油漆、涂料等。
检查人员马上与上城区工商分局取得联系,通过对该公司的工商注册号查询,发现登记名称变为杭州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变成了陆某。于是,检查人员立即到杭州市地税局查询杭州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详细税务资料,发现该公司1985年成立,2005年注销,只在2003年购买过2本建筑业专用发票,申报建筑安装收入41万元,并在农行余杭支行獐山分理处有一个一般存款账户。由此,检查人员判断,杭州南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是假的,公司是虚设的,银行开户设立也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
于是,检查人员把目光集中到该账户的资金进出痕迹上来。该公司在账户存续的2年多时间里,共发生银行传票790份,涉及单位337户,入账资金3800多万元,而且每笔资金一到账就被马上转账到9个单位或个体户的21个个人账户内。顺藤摸瓜,检查人员以银行传票为线索,以入账到该公司的业务为主,重点对入账金额大、次数多的单位进行外围调查,核实业务真实情况。通过外围调查,取得了大量的发票复印件,经比对后发现大部分是假的建筑业发票和材料发票。至此,一起非法出售假发票的团伙案件开始浮出水面。
水落石出疑犯被捉
2009年5月底,杭州市地税局根据《刑法》、《税收征管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手后,立即对案情特点、作案手段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于6月1日立案侦查。于是,公安和地税部门分别抽调业务骨干力量成立了专案小组。按照既定的方案,专案人员以已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为线索,分组到31家受票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截至7月底,共换回发票220份,开票金额2171万元。其中,建筑业专用发票207份,开票金额1970万元;广告业专用发票3份,开票金额53万元;货物销售统一发票10份,金额148万元。
经过2个多月的日夜调查,案情逐渐明朗化,票贩子计某等8名主要嫌疑人员也跳入了专案人员的视线。8月18日,计某及其下家共8人迫于形势压力,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归案后,计某等人交代了出售假发票的全部犯罪事实。计某供述,发票都是从别人手中买入的,他买的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当年的售价是20元一本,每本共25张,每张可开具30万元。一般他会以开票金额的0.8%~2%转卖给下家。而下家卖给买方则收取开票金额的3%~3.5%。
经查实,2002年~2004年间,计某等人虚构杭州南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30多家公司出售非法制造的建筑安装专用发票200余份,票面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税额100余万元,违法所得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