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拳打击经济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37.5亿
记者1月18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2010年,深圳警方重拳打击经济犯罪,共破获3500余宗经济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
2010年,深圳警方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00余宗,同比上升61.3%;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同比上升127.7%。并抓获犯罪嫌疑人4100余人,刑事拘留2700余人,批准逮捕1700余人。
据介绍,破获的案件中涉及一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包括挽回出口退税款近5000万元的“6.28”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缴获假币630余万元的“11.23”特大制售假币案,涉案价税金额达100多亿元的“9.17”特大“黄金票”案。
另外,深圳警方还侦破了多起涉众型经济犯罪,包括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520宗,缴获涉案银行卡4200余张,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捣毁以“投资咨询公司”、“信息科技公司”或“私募基金”为幌子从事非法炒汇、炒金和非法经营证券的犯罪窝点30个,涉案金额近20亿元。
同时,深圳警方还加大了对制售假发票、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破获假发票犯罪案件145宗,缴获票面金额达80亿元的各类假发票2601万份,缴获总量同比上升900%,并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227宗,摧毁了多条集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为一体的犯罪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