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穿蓝色囚服,剃短平头,不久前在监狱里度过45岁生日的王天伦,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指控,近日以一名服刑人员的身份,再次站到第五中院被告席上。 此前,王天伦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
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近844万
2011-01-25 18:52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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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蓝色囚服,剃短平头,不久前在监狱里度过45岁生日的王天伦,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指控,近日以一名服刑人员的身份,再次站到第五中院被告席上。
此前,王天伦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和寻衅滋事罪被五中院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或许是因“肉霸”王天伦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五中院旁听席上座率达80%。同堂受审的被告人,除今普公司两名财物人员赵莹、王迎春外,还有明文公司、鹏霖公司、梁平明文肉业食品公司老总王明文等6人。
公诉人指控,2005年12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王天伦为了笼络人心,达到控制生猪屠宰和销售市场的目的,应明文公司、鹏霖公司、梁平明文肉业食品公司负责人王明文的要求,为被告单位明文公司、鹏霖公司、梁平明文公司多次虚开增值税发票。
据侦查统计,在王天伦安排下,今普公司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共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近844万,虚开税款97万余元,数额巨大。王天伦作为今普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实施虚开发票中起决定作用。
因案情重大,涉及人员多,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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