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伦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服刑期间受审
已经被判死缓正在服刑的重庆“肉霸”王天伦近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又站在了重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受审。
重庆市检五分院指控,从2005年12月到2008年5月,王天伦为了笼络人心,达到控制生猪屠宰和销售市场的目的,也是为了顺应合作伙伴明文公司、鹏霖公司、梁平明文公司老板王明文和核心层员工彭承彪的要求,为这3家公司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王天伦安排今普公司的财务人员王某虚开了增值税款19万余元,另一财务人员赵某则虚开了62万余元。王天伦还安排今普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虚开了5万多元的发票。此外,王天伦还应彭承彪的要求,安排赵某给重庆宣合商贸有限公司虚开了10万元的发票。
在法庭上,市检五分院指控今普公司虚开增值税款97万余元,而涉案的明文公司涉案9万余元、鹏霖公司涉案59万余元、重庆宣合商贸有限公司涉案10万元,都应当追究这些公司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在法庭上,牵涉该案的今普公司两名财务人员王某和赵某在法庭上承认确实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两人表示,之所以会这么开,是受了老板王天伦的指示才敢开的。王天伦称自己并没有授意财务人员这么干,财务方面有专门的分管副总经理在管,自己没有必要亲自去过问这种小事。王明文则表示,这些虚开发票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和自己没有关系。
检察官称,王天伦作为今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起决定作用,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将合议后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