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最大制贩假发票涉案21亿元
今年3月,儋州市人民法院对去年“3.31”特大制贩假发票案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来自湖北、湖南、海南等地的6男4女被判刑,其中主犯郭志山(湖北监利县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丁先松(湖北监利县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悉,郭志山非法制造发票100多万份,已出售24万份,这是海南建省以来破获的最大规模制贩假发票案。今年3月24日,儋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该案涉案金额近21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1.5亿元。
儋州一酒店使用假发票引出一起大案
据警方介绍,2010年3月,儋州市那大镇一名消费者经常到该市一家酒店用餐,当其用餐后索要发票时发现该酒店提供的发票是假的。
接到举报后,儋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调查,发现该酒店使用假发票数量较大,假发票来自海口。儋州警方经过研究,将此案定为专案侦查。同时,省公安厅进行协调指导,派出刑侦总队参与侦办。
专案组到海口后联系上居住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的假发票出售人员李某,并在李某处购到假发票。专案组了解到,假发票出售处分别设在海口南大桥、新港、和平桥等地方,这起制贩假发票团伙在海口的销售“总代理”叫丁先松。
跟踪售假发票“总代理”挖出制假窝点
专案组立即对丁先松进行跟踪,从海口一路跟踪到万宁市乐来镇一个水库鱼塘旁边。专案组随后派出3名民警扮成测绘人员进入水库区“测绘”。经过调查,初步确定郭志山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并了解到制造假发票的窝点就在这里。
在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后,2010年7月7日凌晨4时,在省公安厅和儋州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由刑侦、刑警、治安、特警等部门76名民警组成的6个行动小组迅速展开抓捕行动,分别在海口、万宁等地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一举破获该案。
据悉,此案涉案人数多,涉及面广,使用假发票的人涉及到各行各业,分布全省。
联络隐蔽上线和下线均是单线联系
在警方的审讯过程中,郭志山交代制售假发票利润很高,批发时售价每本近5元,转第二手时涨到12元至15元,在最后出手时售价已经变成30元至80元。
丰厚的利润让郭志山铤而走险,他在原有的鱼塘附近养了4条狼狗,一旦有情况就立刻转移。该团伙从印刷到销售形成一个严密的网络,行动隐蔽,上线和下线都是单线联系,团伙成员之间互不认识,通过物流运输发票,而且都是人货分离,假发票的存放窝点和住处均在不同的地方。在警方3个月的侦查办案过程中,犯罪团伙还在不停地销售假发票。
据悉,今年春节前,此案中的一名伪造公章的人员已经被判刑,前几天又有以郭志山为首的10名涉案人员获刑。
制贩假发票案主犯郭志山铤而走险制假发票牟取利益
郭志山,1968年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被抓前租住在万宁市乐来镇拱桥水库文涛养殖场。2007年犯非法制造发票罪被万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5月27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0年7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逮捕。
从2009年l0月起,郭志山为制售假发票牟取非法利益,在拱桥水库文涛养殖场租用4间民房,并购买电脑、印刷机、切割机、晒版机、PS机等一整套制假设备及材料。
从2010年初开始,郭志山非法印制普通发票24万份,以每本(25份)约4.8元的价格出售给丁先松。
2010年7月7日,儋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将郭志山抓获,当场查获伪造的普通发票共计100多万份,制假工具一批。
丁先松联系买家将伪造发票贩往海口
丁先松,1962年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租住于海口市南沙路。2010年初,他与郭志山商量贩卖假发票,郭志山负责供货,他联系买家。后来,他在海口联系到2名妇女,其中一名是专门在海口新港码头贩卖假发票,另一名叫“阿芳”。这些假发票全是郭志山提供的。
2010年1至6月,丁先松通过手机联系,在海口市贩卖伪造的普通发票8650本216250份。2010年7月7日,儋州公安将丁先松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