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逃税藏猫腻纳税评估追税款
今年,针对医药经销行业卖药不开发票、逃漏税款等各种“猫儿腻”行为,辽宁省国税系统开展了大规模的医药行业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共查补入库税款4191085.75元,其中增值税2779689.28元,所得税557691.96元,滞纳金853704.51元。
纳税评估与风险排序相结合
在企业开展自查期间,该局调取辖区内251家医药经销行业纳税人3年的申报信息,结合发票使用情况、征收方式及核定情况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发票领购、所得税指标、税负等方面的风险预警信息,对疑点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然后集中优势力量,按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有序地进行纳税评估。
如在风险排序中发现,某连锁药店2011年、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弹性系数处于异常范围,分别为1.44和1.47,计算出此项监控数值分别为44%和47%,说明该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不规范列支费用等风险。事后通过约谈和评估检查,查清了该药店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查补2010年应税收入12898334.67元,补缴增值税386950.04元,所得税87820.7元。查补2011年应税收入1778812.18元,补缴增值税302398.07元,所得税141962元,同时课征滞纳金391434.83元。
实地核查与第三方信息相结合
该局在实地核查时充分依托第三方医保数据信息,首先比对疑点纳税人医保定点医疗费用结算表信息,盘点核查库存商品与其上报药监局记录是否一致,购入商品情况与销售品种、数量是否一致,从中发现线索。在通过税务端后台数据库提取医药行业纳税人3年的销售收入、分税种纳税额等情况后,又从社会医保中心和铁路医保中心提取了近3年的医保数据信息,通过单户纳税人指标与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极为直观地发现了部分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的线索。
如某医药经销企业自报销售收入:2010年为14855741.58元,2011年为48076063.35元,2012年为61397887.49元。但第三方医保信息显示,该企业2010年医保收入为20010688.98元,2011年为31241016.66元,2012年为40291690.22元。3年来医保收入占该企业自报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7%、68.66%、69.32%。该局采集了同地区被认为规范经营的另外几家医药企业销售收入及保险收入占比情况,作为同型对照。经测算,医保收入占销售收入正常比例仅为33%左右。据此,对该企业共查补税款130余万元。
“便衣核查”与常规核查相结合
为了更好地了解医药行业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该局税务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到药店买药,从而发现常规核查难以发现的问题。
如在对某药店进行纳税核查过程中,税务人员分别多次持医保卡、铁保卡、现金到药店购买不同种类药品。经进一步了解发现,(健)字类的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及日用品等都属医保部门明令禁止医保划卡的项目,但很多药店都随意变更品名后划卡销售。同时发现,现金收入占该药店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也较大,说明其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可能性。在实地便衣核查后,税务人员分别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二次约谈。面对铁的事实,该企业打消了侥幸心理,主动承认存在柜台销售未及时开票、未记收入等问题,主动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税法宣传与柔性执法相结合
本次评估时段为2010年~2012年,由于涉及的时间长,所以在查补税款的同时,必然产生较大数额的滞纳金。部分纳税人对此很不理解,抵触情绪较重。为了督促纳税人如实、按时申报和补缴税款,该局在评估检查的同时进行税法宣传,摆事实、讲道理,谈税法、论后果,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柔性执法,杜绝冷硬横式的执法,做到查得清楚,补得明白,断得公允,并充分保证纳税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当期效果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该局在积极开展纳税评估查补税款的同时,还逐渐建立起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监控分析,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手段。一是在日常管理中,要求税收管理员经常实地勘验医药行业纳税人医疗保险划卡收入信息。二是在每年度调整核定定额时,要求纳税人必须主动按月提供划卡收入信息及现金零售信息资料。三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废业清理时,必须附送清理期间医疗保险划卡收入报表资料,待准确全额补缴税款后,方可废业。
通过“五结合”的工作方法,该局抓住了医药行业税收监管的“牛鼻子”,短短几个月内就夺回了400多万元的流失税款。目前,该局对医药行业的纳税评估工作仍在继续,并已经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使药店行业的各种逃税“猫儿腻”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