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一厂长伙同他人给1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41岁的被告人吕添方,原系贵阳田
贵州一厂长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无期徒刑
2006-12-03 10:2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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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厂长伙同他人给1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41岁的被告人吕添方,原系贵阳田木铝材厂法人代表。2005年4月至12月期间,吕添方在任职期间,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向贵州翔龙商贸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涉案金额达1355万余元,税额230万余元。各受票单位已经在当地税务局抵扣税款共214万余元,案发后追缴税款163万余元。
2004年6月,吕添方利用原贵阳建筑陶瓷厂下岗工人杨某某的身份证、下岗证登记成立了贵阳乌当区森荣废旧物资收购站,取得《贵阳市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31份,开票金额为2581万余元。在这些发票中,吕添方采用更改银行票据和伪造银行印章的手段在账上虚列收购资金1243万元,给国家造成实际税额损失4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添方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发票金额巨大,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