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新疆伊宁市地税局将抗税不缴的纳税人努力,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了解,今年9月28日,伊宁市个体管理四所干部阿合买江、麦尔旦在“黄玫瑰”市场开展房产税专项检查时了解到,纳税人努力从伊宁市二轻局和伊宁市工商联取得
兴建市场抗税不缴个体老板移送公安
2006-12-12 11:52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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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伊宁市地税局将抗税不缴的纳税人努力,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今年9月28日,伊宁市个体管理四所干部阿合买江、麦尔旦在“黄玫瑰”市场开展房产税专项检查时了解到,纳税人努力从伊宁市二轻局和伊宁市工商联取得房屋经营权后,再转租给其他经营业户,建立了“红玫瑰”市场和“黄玫瑰”市场,分别取得应税收入117100元和86500元。依据与两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努力应分别向工商联和二轻局支付房租费55000元和40000元。应缴纳税金合计37913.7元。
当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努力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时,努力态度极为恶劣,拒不缴纳税款,构成了抗税行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