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某经贸公司总经理陈克为伙同他人走私象拔蚌等海鲜,被上海海关查获。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90万元;从犯朱伟忠、孟曙达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2002年初,做水产生意的朱伟忠找到陈克为,要他联系海外公司进
走私海鲜偷逃关税156万元
2007-02-28 10:09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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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经贸公司总经理陈克为伙同他人走私象拔蚌等海鲜,被上海海关查获。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90万元;从犯朱伟忠、孟曙达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2002年初,做水产生意的朱伟忠找到陈克为,要他联系海外公司进口高价海鲜。
陈克为与加拿大海洋公司谈妥了进口象拔蚌、珍宝蟹的生意,并要求对方制作两套发票,一套为正本发票,另一套为根据最低价格制作的虚假发票用于报关,再由无业人员孟曙达负责经办报关手续。
自2002年1月至2005年8月,陈克为、朱伟忠采用上述方式进口象拔蚌、珍宝蟹等海鲜产品205票,共计偷逃税额156万余元,其中孟曙达负责报关的有199票。2005年5月,海关查获陈克为进口海鲜的部分真实发票,发现与他们报关的发票价格相比差额巨大。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海关法律,采用低报价格的方法向海关申报进口海鲜产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其中陈克为系主犯,朱伟忠、孟曙达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