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的某纸品深圳有限公司因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近日被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处以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龙华税务分局今年第二季度就此类违章开出的第27份罚单。 不久前,这家纸品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广州某企业,并开出6份增值
增值税发票作废需收回
2008-08-14 15:15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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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宝安区大浪街道的某纸品深圳有限公司因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近日被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处以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龙华税务分局今年第二季度就此类违章开出的第27份罚单。
不久前,这家纸品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广州某企业,并开出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对方收到发票后却说发票有问题。该纸品公司在没收到对方退回发票的情况下,便将这些发票在自己的防伪税控机中做了“作废”处理。谁知,对方早已拿着这些发票进行了认证并抵扣了税款。近日,龙华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电脑中的“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出这6份作废发票已抵扣了税款,于是对这6份发票展开核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据了解,这一现象在很多企业存在。一些企业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对方不肯付款,或对方为了拖延付款时间而故意说发票不行。在没有收回发票的情况下,轻易把发票作废,而对方却早已抵扣了税款,发票难以收回。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开出的发票没有收回之前请不要将其轻易作废,否则将会被认定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