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饭店变相偷税不给发票赠礼品
酒足饭饱,埋单时服务员向您“建议”:想得到赠品吗?如果您不要发票就能获得一份“精美赠品”。这是一些餐饮业商家推出的“新服务”———赠品顶发票。
最近,一些消费者打电话到本报反映,这一现象在我市个别饭店屡有发生。消费达到某一标准后就可以获得譬如领带、玩具等等小物件的赠品。
一位小朋友在一把小“手枪”的诱惑下,逼着父母选择了赠品,家长无奈之余又觉得气愤———难道怪孩子吗?
赠品顶发票现象已不新鲜。记者咨询了我市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纳税宣传力度的增大及有奖发票的推出,市民用餐后索要发票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一些饭店就打起了“擦边球”,施以小利换取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权利。一些消费者觉得拿了发票反正无法报销,刮奖几率很小,不如换点实在的。商家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变相偷税行为。根据规定,一张100元的发票商家要缴纳将近8元的税款,与所谓的赠品相比,不用说也知道哪个价值更大,如果消费者选择了赠品,势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追溯到底,吃亏的仍是消费者。
从消费者角度看,不要发票的损失仅仅是国家税收吗?12366热线工作人员解释,发票是正规凭证,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器”,一旦日后产生纠纷,没有发票的证明,消费者几乎连与饭店交涉的资本都没有了。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于公于私,消费者都不该为了区区赠品因小失大。就餐后索要发票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义务,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向12366税务热线举报,有关部门会追究饭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