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贿赂案和解百年老店面临道德困境
长眠于德国夏洛滕堡100多年的发明家西门子的在天之灵近两年恐怕难以安息。
16亿美元——史上最高罚金
2008年12月15日,德国慕尼黑市检察当局宣布,取消指控西门子公司原董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能的法律诉讼。
在美国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理查德。莱昂接受了西门子的认罪。证监会取消对其指控,司法部承认西门子仍是“一家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今后仍可参与美国政府的各项竞标项目。
至此,旷日持久的西门子全球行贿案调查尘埃落定,西门子监事会主席克罗默终于长舒一口气,“我们将翻过公司160多年历史中最不愉快的一页。”
为此,西门子付出了超过16亿美元的有史以来腐败类案件中单家公司支付的最高罚金。包括向德国政府交纳8.14亿美元(含2007年已上缴的2.01亿欧元罚款),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司法部分别支付3.5亿美元和4.5亿美元。
如果再加上西门子为应付这一诉讼而支出的10亿美元内部调查、改革以及律师费用,总金额高达26亿美元!
破财并没有免所有的灾。慕尼黑检察机构称,仍有约300名深陷贿赂丑闻的嫌疑人在接受调查,包括前监事会主席海因里希。冯皮勒和前CEO克劳斯。克莱因菲尔德。
可疑转账——意外发现的蹊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此庞大而复杂的贿赂网络被曝光,只是缘起于银行的一次例行检查。2003年春季,列支敦士登LGT集团审计官在例行检查可疑基金转账时,意外发现了蹊跷。西门子希腊市场销售高管马弗里迪斯高控制的公司与另一西门子高管掌控的公司存在着可疑转账。为此,列支敦士登向德国政府及西门子通报了相关情况。
而随着瑞士、意大利、希腊等国检方介入调查,越来越多的秘密账户和空壳公司被曝光,“贿赂门”所涉及的资金节节攀升,从最初的2000万欧元一直到后来的10亿欧元。超出西门子最初估计的4.2亿欧元一倍有余。
2007年初,美国司法部所属法庭的文件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西门子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涉嫌腐败问题,违反了《海外反贿赂行为法》中的相关规定。
调查发现,最近几年,为赢得合同,西门子花费了大约10亿美元用于在全球各地行贿,同时采取了使用账册以外的行贿基金账户、空壳公司、在账册上造假等系统、广泛的手法来隐蔽行贿行为。
2001年3月到2007年9月期间,西门子至少有4283个行贿项目,涉及金额高达14亿美元,其中包括公司的前任高级管理委员和各个公司的高管,而这些行为都是“蓄意”的。涉嫌受贿的政府官员则分布在10个国家,甚至包括阿根廷前总统梅内姆。
这家有着162年历史的百年老店目前已经承认,总共使用了13亿欧元用作通过非法渠道赢得国外的合同。
贿款——“有益支出”
美国司法部代理助理部长马修。弗里德里克曾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手提“装满现金的手提箱”行贿成为一些西门子雇员“屡试不爽的方式”。
我们不得不佩服德意志民族“遵纪守法,诚实可靠,办事认真”的民族性格,即使在行贿时,西门子内部也很讲“诚信”。它曾在办公室中设置三张“现金桌”,由员工带进空的手提箱,再往里面装贿款。
据英国《经济学人》杂志2008年12月20日报道,令人惊奇的是,这些现金桌在运作手续上非常简便:没人问问题,不需提交文件,申请贿金的经理可以自行审批。自1999年起,西门子还公然为贿款申请扣税,账面上大多做成“有益支出”。2001年到2004年,用手提箱领出去的现金多达6700万美元。美国司法部透露,西门子为赢得电信设备合同,最多曾一次取款100万欧元。
SEC执法部总监琳达。汤姆森指出,西门子员工从公司提取大量现金,付款批准甚至记在“即时贴”上,事后即撕毁,以防留下永久记录。还有一群顾问和中间人从中配合来支付贿款。
“这里没有复杂的财务规定,比毒贩子和洗钱者的做法方便多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工作组主席MarkPieth说,“西门子人深信,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即使在1999年德国立法禁止向外国行贿,甚至2001年公司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受美国严格的反贿赂法制约后,行贿仍未停止,只是不再在办公室里数现金,改为开现金支票,这些开支均不入账。这种“脏活”很多都被外包给“业务顾问”去经手。
最为关键的是,究竟是谁在这一历史悠久、享誉世界的德国超级大公司中设立或是默许了行贿的“体制”?
标准程序——行贿制度化
在对西门子作详细的内部调查时发现,行贿手法在无数个部门广泛运用。为了彻底查明每一宗行贿案件,西门子监事会和现任董事会也对公司前任所有高层展开调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西门子内部反腐机制非常有限。按照一位被拘捕的西门子员工的证词,西门子的行贿行为已经普遍化和高度组织化,而且西门子最高管理层还想尽办法试图规避各国检察机构的联合调查。
“贿赂几乎成为西门子一些子公司的标准运作程序。”马修。弗里德里克说。从公司董事会到普通销售人员,都认为贿赂是“有用的费用”并列入公司的成本估算表中。该公司最高层人士不仅认为贿赂“可容忍”,而且参与者还应受到“奖励”。按照德国联邦犯罪调查协会发言人的说法:贿赂就是西门子公司的商业模式,它的贿赂行为已形成了制度化。
透明国际组织创始人皮特。埃根则指出,这种行贿的企业文化当时在德国相当普遍,德国和经合组织多数成员国的法律也允许在海外行贿,甚至为此提供补贴。
就此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政治社会学专家、硕士生导师孔德元教授。他表示,那些影响政府行为、寻求垄断特权或政府庇护的贿赂行为又被称为“寻租”。其危害在于:破坏市场的完整性和自由竞争性,海外行贿违反了当地法律,而这些行为的最终受害者则是社会全体。
西门子事件也显示,欧洲在反行贿方面仍然远落后于美国。美国一位犯罪研究学者认为,西门子认罪主要是怕丢掉美国政府的生意,“罚款金额并不是关键因素”。
皮肉之伤——和解是个奇迹
贿赂案曝光在全球视野中之后,西门子被置于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多名高管身陷囹圄,与诺基亚的合作终止,CEO冯必乐引咎辞职,起诉11名前任高管……西门子多年经营的品牌价值就这样一落千丈。
这样的负面影响已经延伸至其销售领域。目前已有采购商表示,因为怕有受贿嫌疑,现在跟西门子打交道都“怕了”。
“如今跟西门子合作需要极大的勇气!”一位电力电气业内人士感慨地说,“采购拍板人员比较忌讳买西门子的东西,因为一买就有受贿的嫌疑。”
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谈儒勇博士就对本刊表示,这次贿赂案对西门子的形象有一定影响,但并未伤筋动骨,因为西门子产品在全球有良好的口碑。此次西门子花钱消灾,这让它很快摆脱了诉讼,并借机调整了管理层,重塑企业文化,不需多久,西门子还可以重整山河。
事实也证明了谈教授的说法。此次和解,西门子不仅免于被指控,还被认为是一家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而且16亿美元的罚金相对于773亿美元的企业盈利(截至2008年9月)来说显然是“小意思”。
西门子监事会主席克罗默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就贿赂丑闻表示歉意,“我们为过去的错误行为深感遗憾。”他同时也为结束官司感到庆幸,“案件严重程度惊人,能够在如此短时间内与当局达成调解协议是一个奇迹。”
CEO罗旭德虽然也表示贿赂案是“公司历史上最黑暗的一章”,但同时声明:“从管理组织和公司文化来说,今天的西门子已彻底改头换面。”
就在和解之后的几天,西门子宣布,已获得了一项价值15亿欧元的订单,将为伊拉克的发电厂供应发电机及部件。
但值得深思的是,一个百年品牌,一个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受尊敬的跨国巨头之一,如何会在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持续进行大规模的跨境行贿呢?
皆源于利——商业伦理让位金钱
若坚守商业伦理,则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几乎成了跨国企业普遍面临的商业困境。在金钱面前,任何的“道德优越”往往都要让路,于是海外行贿,尤其是在那些腐败盛行的发展中国家行贿,已由“潜规则”变成了“显规则”。
对这一问题,谈儒勇教授也认为,在保护投资人利益方面,英美法系国家要比大陆法系国家做得出色,美国特别注重保护允许私人自由竞争的商业环境和金融环境,这方面的法规也十分健全,痛恨不正当竞争,对破坏自由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绝不手软。相反,德国为了本国企业在海外做大做强,如果通过正当途径难以取得商业利益,外部环境的法律约束又不够,就会采取明暗结合的方式,与当地掌握权力和资源的利益集团同流合污。对资本而言,毕竟对利益的追求是不可扼制的。
美国商业局的一项研究曾经指出,从1995到1996年间,美国企业因为没有采取贿赂行为而损失了超过100个国外合同,价值约450亿美元,它们会被其他国家从事贿赂的企业抢走。这可算作“死要面子”的代价。
而一向保守刻板的德国人在这一问题上却一改死脑筋的处事风格,算盘打得非常灵活。
2000-2002年,西门子获得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中的42个订单,通过子虚乌有的“售后服务费”向伊拉克电力和石油部官员贿赂了170多万美元。当然,西门子把所有合同价格上调10%,其项目总收益高达3800多万美元;2001-2007年,西门子在委内瑞拉的两个城市地铁项目中,支付了1670万美元给了当地政府官员,而其项目总收益超过6.4亿美元。
在西门子的全球贿赂图中,其“广度”覆盖发达和发展中国家,而后者更是重灾区。
中国区——沉默的羔羊
美国司法部所属法庭文件显示,从1998年开始,西门子交通技术集团、输配电集团、医疗集团及两家美国子公司涉嫌向中国的某些官员和医生行贿,这些贿赂令西门子赢得23亿美元以上的订单。
回想近年来这个百年老店的中国战略,确实一直在进行蹊跷地转型,出售手机业务,淡出家电业务,笔记本业务股份也被卖掉,转而向能源、交通、医疗进军。比如西电东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大连的城市地铁与轻轨建设,包括青藏铁路这样的干线铁路和高速铁路领域,西门子都频获大单。这些年,西门子中国区无疑是其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
文件还披露了更多触目惊心的细节:2003年至2007年间,西门子医疗集团向5家中国医院支付约1440万美元贿款,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2002年至2003年间,西门子输配电集团向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客户行贿约2500万美元,得到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8.38亿美元的高压输电项目……
应该说西门子在中国的商业行贿案件已经十分清晰,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仅有一名受贿者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2008年3月8日,松原医院一名放射科主任被法院定罪,他从西门子销售人员那里受贿6万美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对西门子的中国区一案,谈儒勇教授认为,问题比较复杂。跨国调查不仅面临着各国之间不同商业法律的适用问题,而且所需费用极大,很可能得不偿失;我国仍处在发展中,还在以减税等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而且目前逢全球金融危机,外资大量撤离,新《劳动合同法》又使本来非常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大幅加大,跨国公司在中国已无投资优势,眼下应该尽量挽留跨国企业。
美国司法部首席助理检察官弗雷德里奇说:“商业行贿的后果将是严重的。任何一家公司在地球上任何地方贿赂政府官员,执法人员都会找到他,并将其绳之以法。”
商业贿赂虽然犹如不治之症,在商业社会中难以根治,但这次百年老店西门子在商业道德问题上的严重教训,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