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百业商贸”有了新“业务” 1999年第一季度末,江苏省邗江县国税局红桥分局注意到,辖区内个体制帽业1998年平均每月缴纳税款50多万元,而如今每月缴税仅为15万余元。这些企业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申报纳税。然而,他们的生产经营不但正常
玩火自焚——一起引人深思的假发票案
2003-03-1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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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业商贸”有了新“业务”
1999年第一季度末,江苏省邗江县国税局红桥分局注意到,辖区内个体制帽业1998年平均每月缴纳税款50多万元,而如今每月缴税仅为15万余元。这些企业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申报纳税。然而,他们的生产经营不但正常,而且有时甚至加班加点,异常红火。国税干部对这些企业进行发票稽核时发现,他们开来了用以抵扣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专项稽查中,国税部门陆续发现21份可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体业主纷纷指认,这些发票都是由扬州市唐城百业商贸中心的王文代开的。王文常在他们面前声称自己有“关系”,是受国税部门委托专为个体业主代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地江县国税局稽查局随即与扬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联系,经核对发票号码及代码,证明这21份发票均系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月9日,邗江县公安局、国税局成立专案组。当晚9时,王文被带至于江沙头镇派出所。王文交代说,发票是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咸平提供的,自己只是个开票的代理人,并声称不知道发票是假的。
王文还交代,自1998年8月起开始为个体业主代开增值税发票。每次开票,向每家单位(个人)按票面价值的4.5%-9%收取开票费,其中按票面价值的3.5%上交唐咸平。近十个月来,已为个体业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0份,价税合计近300万元,共从中收取好处费3.2万多元。
1999年6月9日晚10时-12时,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咸平及该单位会计王正宝先后被带到沙头镇派出所。在突袭中,专案组扣押了相关帐册和凭证资料,搜缴一本正在使用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查账。
唐咸平、王正宝初步交代了他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情况,唐咸平供述他使用的假票是从北京“老乡”,也就是邗江县沙头镇人的徐建春处购买的。追查假票“批发商”
事不宜迟。6月12日早晨,5名办案人员抵达北京。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当晚便将徐建春抓获。徐建春交代了与唐咸平的认识过程和交易假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并交代自己的“上线”是江苏东台人刘小波,自己每次以1500元、3000元一本不等的价格从刘小波处买发票,再转手卖出去。
第二天上午一大早,公安人员主徐春拨通刘小波的手机。徐建春说自己急需几本发票。刘小波一口答应并约好中午12时在某饭店接头取“货”。12时,刘小波带着5本江苏版增值税发票兴冲冲地走进饭店,被当场抓获。
经审讯,刘小波交代,他是以350元一本的价格从广东潮阳人林元杰处购得发票,再转手以数倍的价格卖出。手上的这5本增值税发票就是早上刚从林元杰手上得到的,他还供出林元杰此时就在离此不远的地方。
在办案人员的监督下,刘小波立即打手机给林元杰,称客户需求量大,能否再搞几本发票?林元杰一口答应,双方约好当天下午在一座立交桥下交“货”。
4时许,林元杰果然朝立交桥下走来。刘小波也从另一侧向立交桥走去,办案人员则散开跟随其后。在尚有200米远时,狡猾的林元杰突然发现气氛不对,当下拔腿就跑。办案人员立即追上前去,在追赶数百米后将林元杰扑倒。
京城之行32小时,假票“批发商”均被捉拿归案。
“百业商贸”,曾为“百种行业”代开假票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的前身是扬州广陵唐城针织制衣厂,注册地址为郊区平山综合村,主要生产针织服装。后因业务不济,生产难以为继,就把生产场地转至江县沙头镇友爱村。
1998年5月下旬,该厂承包人唐咸平在北京小西天某部委招待所偶遇一江都人,两人谈得颇为投机,江都人称代开增值税发票是个发财的好路子,并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唐咸平一本万元版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盖有一子有的“北京美丝乐科贸责任有限公司”的公章。回来后,唐咸平开始用这本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体制帽服装业的工商户代开发票,按票面额3.5%-5%的比例收取开票费。
唐咸平能开增值税发票的事不胫而走。许多服装、帽业个体业主,甚至生产五金的、塑料的业主也找上门来。这些业主的产品与针织厂产品的品名不符,发票上不好开,怎么办呢?已尝到“甜头”的唐咸平干脆将针织厂更名为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既为“百业”,就是经营多种项目,于是,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个体业主来了都能开到假增值税发票!
一个月后,唐咸平再度去北京,并遇上另一个“货”源充足的大卖主、老乡徐建春。徐建春显得十分“义气”,一本伪造的江苏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别人一万元左右不等,而卖给唐咸平只要5000元-8000元就行了。在唐咸平钱不够时,徐建春甚至赊给他或者自己先为其垫上钱。
唐咸平疯狂作案,大开增值税发票。1998年5月-1999年6月,唐咸平累计开发票400余份,票面价值总计15159950.64元,其中税款2202922.66元,已抵扣税款470521.32元。为扩大“业务”,唐城百业商贸中心还雇用王文及另外两人陈允龙(另案处理)、包信民(另案处理)代理开具假增值税发票。唐咸平向来开票的人、介绍人等共收取开票费573000.8元。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和国税部门共追缴税款、罚款、保证金3267497.2元,为国家挽回损失3267497.2元。“百业商贸”先“发”了,然后也彻底“完”了。
1999年第一季度末,江苏省邗江县国税局红桥分局注意到,辖区内个体制帽业1998年平均每月缴纳税款50多万元,而如今每月缴税仅为15万余元。这些企业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申报纳税。然而,他们的生产经营不但正常,而且有时甚至加班加点,异常红火。国税干部对这些企业进行发票稽核时发现,他们开来了用以抵扣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专项稽查中,国税部门陆续发现21份可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体业主纷纷指认,这些发票都是由扬州市唐城百业商贸中心的王文代开的。王文常在他们面前声称自己有“关系”,是受国税部门委托专为个体业主代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地江县国税局稽查局随即与扬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联系,经核对发票号码及代码,证明这21份发票均系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月9日,邗江县公安局、国税局成立专案组。当晚9时,王文被带至于江沙头镇派出所。王文交代说,发票是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咸平提供的,自己只是个开票的代理人,并声称不知道发票是假的。
王文还交代,自1998年8月起开始为个体业主代开增值税发票。每次开票,向每家单位(个人)按票面价值的4.5%-9%收取开票费,其中按票面价值的3.5%上交唐咸平。近十个月来,已为个体业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0份,价税合计近300万元,共从中收取好处费3.2万多元。
1999年6月9日晚10时-12时,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咸平及该单位会计王正宝先后被带到沙头镇派出所。在突袭中,专案组扣押了相关帐册和凭证资料,搜缴一本正在使用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查账。
唐咸平、王正宝初步交代了他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情况,唐咸平供述他使用的假票是从北京“老乡”,也就是邗江县沙头镇人的徐建春处购买的。追查假票“批发商”
事不宜迟。6月12日早晨,5名办案人员抵达北京。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当晚便将徐建春抓获。徐建春交代了与唐咸平的认识过程和交易假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并交代自己的“上线”是江苏东台人刘小波,自己每次以1500元、3000元一本不等的价格从刘小波处买发票,再转手卖出去。
第二天上午一大早,公安人员主徐春拨通刘小波的手机。徐建春说自己急需几本发票。刘小波一口答应并约好中午12时在某饭店接头取“货”。12时,刘小波带着5本江苏版增值税发票兴冲冲地走进饭店,被当场抓获。
经审讯,刘小波交代,他是以350元一本的价格从广东潮阳人林元杰处购得发票,再转手以数倍的价格卖出。手上的这5本增值税发票就是早上刚从林元杰手上得到的,他还供出林元杰此时就在离此不远的地方。
在办案人员的监督下,刘小波立即打手机给林元杰,称客户需求量大,能否再搞几本发票?林元杰一口答应,双方约好当天下午在一座立交桥下交“货”。
4时许,林元杰果然朝立交桥下走来。刘小波也从另一侧向立交桥走去,办案人员则散开跟随其后。在尚有200米远时,狡猾的林元杰突然发现气氛不对,当下拔腿就跑。办案人员立即追上前去,在追赶数百米后将林元杰扑倒。
京城之行32小时,假票“批发商”均被捉拿归案。
“百业商贸”,曾为“百种行业”代开假票扬州唐城百业商贸中心的前身是扬州广陵唐城针织制衣厂,注册地址为郊区平山综合村,主要生产针织服装。后因业务不济,生产难以为继,就把生产场地转至江县沙头镇友爱村。
1998年5月下旬,该厂承包人唐咸平在北京小西天某部委招待所偶遇一江都人,两人谈得颇为投机,江都人称代开增值税发票是个发财的好路子,并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唐咸平一本万元版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盖有一子有的“北京美丝乐科贸责任有限公司”的公章。回来后,唐咸平开始用这本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体制帽服装业的工商户代开发票,按票面额3.5%-5%的比例收取开票费。
唐咸平能开增值税发票的事不胫而走。许多服装、帽业个体业主,甚至生产五金的、塑料的业主也找上门来。这些业主的产品与针织厂产品的品名不符,发票上不好开,怎么办呢?已尝到“甜头”的唐咸平干脆将针织厂更名为唐城百业商贸中心,既为“百业”,就是经营多种项目,于是,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个体业主来了都能开到假增值税发票!
一个月后,唐咸平再度去北京,并遇上另一个“货”源充足的大卖主、老乡徐建春。徐建春显得十分“义气”,一本伪造的江苏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别人一万元左右不等,而卖给唐咸平只要5000元-8000元就行了。在唐咸平钱不够时,徐建春甚至赊给他或者自己先为其垫上钱。
唐咸平疯狂作案,大开增值税发票。1998年5月-1999年6月,唐咸平累计开发票400余份,票面价值总计15159950.64元,其中税款2202922.66元,已抵扣税款470521.32元。为扩大“业务”,唐城百业商贸中心还雇用王文及另外两人陈允龙(另案处理)、包信民(另案处理)代理开具假增值税发票。唐咸平向来开票的人、介绍人等共收取开票费573000.8元。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和国税部门共追缴税款、罚款、保证金3267497.2元,为国家挽回损失3267497.2元。“百业商贸”先“发”了,然后也彻底“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