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京城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陈学军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介绍,今年32岁的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从1997年起就在北京市中关村地区替人卖计算机配件
京城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陈学军伏法
2005-11-1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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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京城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陈学军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介绍,今年32岁的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从1997年起就在北京市中关村地区替人卖计算机配件。在此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的老乡,而且摸清了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门路。2000年3月,陈学军花了近2万元钱,从一熟人手中买下了一家小企业。此后陈学军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北京市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其中捷优特公司是陈学军以女朋友吴晓红(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全部财产)的名义买下的。这些公司大多冠以商贸公司或科技公司名字,其实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陈学军以这些公司的名义,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吴芝刚(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共同作案。陈学军通过吴芝刚从国税局领取增值税发票,派手下马仔进行大肆虚开和倒卖;吴芝刚则与陈学军共谋后,利用工作之便和自己掌握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肆无忌惮地违规操作,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陈学军的女友吴晓红为陈学军领票,领传真件、打票,并担任陈学军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泰和永兴公司等名义,利用吴芝刚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先后从北京市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8300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3.5亿余元,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4600余万元。
由于吴芝刚为陈学军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立下了汗马功劳,陈学军也没有亏待他,给了他极大的回报。吴芝刚先后收受陈学军送的20余万现金、以结婚贺礼为名义送的一对价值4.72万元的卡迪亚情侣表等,款、物共计人民币24.72万元。2001年2月,吴芝刚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发现并扣押、冻结了吴芝刚的财产共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的人民币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学军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陈学军的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陈学军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陈学军死刑。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陈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承办法官王东介绍,陈学军倒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次数之多和数额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而且涉案人数多达十余人。这起涉税大案的办案案卷近800本。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整整用了两天时间,仅开庭笔录就记了130多页。
据介绍,今年32岁的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从1997年起就在北京市中关村地区替人卖计算机配件。在此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的老乡,而且摸清了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门路。2000年3月,陈学军花了近2万元钱,从一熟人手中买下了一家小企业。此后陈学军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北京市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其中捷优特公司是陈学军以女朋友吴晓红(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全部财产)的名义买下的。这些公司大多冠以商贸公司或科技公司名字,其实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陈学军以这些公司的名义,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吴芝刚(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共同作案。陈学军通过吴芝刚从国税局领取增值税发票,派手下马仔进行大肆虚开和倒卖;吴芝刚则与陈学军共谋后,利用工作之便和自己掌握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肆无忌惮地违规操作,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陈学军的女友吴晓红为陈学军领票,领传真件、打票,并担任陈学军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泰和永兴公司等名义,利用吴芝刚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先后从北京市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8300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3.5亿余元,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4600余万元。
由于吴芝刚为陈学军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立下了汗马功劳,陈学军也没有亏待他,给了他极大的回报。吴芝刚先后收受陈学军送的20余万现金、以结婚贺礼为名义送的一对价值4.72万元的卡迪亚情侣表等,款、物共计人民币24.72万元。2001年2月,吴芝刚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发现并扣押、冻结了吴芝刚的财产共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的人民币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学军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陈学军的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陈学军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陈学军死刑。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陈学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承办法官王东介绍,陈学军倒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次数之多和数额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而且涉案人数多达十余人。这起涉税大案的办案案卷近800本。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整整用了两天时间,仅开庭笔录就记了130多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