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公司 虚开增值税千余万
别人开公司想方设法地对外宣传扩大知名度,但有人开了公司却要公司“员工”不要和别人说,要保守秘密。原来,这样的公司是空壳假公司,开办者的目的是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发不义之财。昨天上午,刘道明、徐洪林、孙存芝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合肥市中院接受审理。
据指控,2004年2月,刘道明伙同许教升(另案处理)在合肥设立合肥集常贸易有限公司。2004年2月18日办理税务登记,同年3月3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徐洪林、孙存芝参与了合肥集常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自2004年4月至2005年2月,先后向武汉博迪经贸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3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7840802.35元,受票单位利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实际抵扣税款人民币7081155.3元。至今尚有人民币6534734.6元无法追回。
2004年6月,刘道明又伙同许教升在合肥设立合肥泽冠商贸有限公司。2004年6月17日办理税务登记,同年8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徐洪林参与了合肥泽冠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自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先后向天津市大港绝缘材料厂等5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6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3293107.95元,受票单位利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实际抵扣税款人民币2992546.66元,至今尚有人民币1750684.84元无法追回。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