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物理公式导出78万元税款
众所周知,体积乘以密度等于质量。就是这个简单的物理公式,让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国税局的评估人员“乘”出税款78万多元。
今年7月,榆次区国税局评估人员通过“四位一体互动”和管理员信息2个平台,发现某电缆有限公司上半年税负率仅为1.58%,低于同行业预警税负2个百分点。该公司2007年注册成立,主要生产矿用电缆。经测算,矿用电缆行业的毛利率在7%左右,但该公司毛利率却是-4.02%,差异较大,也有悖于常理。因此,评估人员将其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对其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生产纳税情况进行了增值税、所得税两税联评,并对该公司2008年5月~12月的经营状况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重点评估。
经案头分析,其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856万元,而营业成本却高达881万元,根据销售收入费用率分析法,分析其费用率高出同行业平均水平3.79个百分点。依据以上疑点,评估人员与企业进行了约谈。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解释说,是企业购进原材料价格高,新开企业返工率高,部分原料被盗等原因造成的。
评估人员看到通过约谈一时难以突破,就与企业负责人闲聊起来。据企业介绍,电缆生产主要原料是铜,占成本80%,且生产过程基本无损耗。随着企业负责人的娓娓道来,一个念头闪进评估人员脑中:既然铜在整个生产过程重量基本上不变,那么,就能用购进铜的重量“乘”出企业产品的理论产量了。对,从企业原材料账查起!
经查,在评估期间,该公司共购进铜杆、铜线148吨,全部生产领用,期末无在产品,其进项抵扣税款135万元。该公司生产的89种类型的矿用电缆,经理论计算耗用铜134.768吨,与原材料总额差13.2315吨。如企业生产MY-3型电缆由4根铜线组成,其中截面积为0.000016平方米的3根,0.000006平方米的1根,其总面积为0.000054平方米,乘以总生产长度4394米,其体积为0.237276立方米,再乘以铜的比重8.9,那么这个规格的电缆应理论耗用铜2.111756吨。在评估人员锱铢必较的推理下,企业负责人承认,该公司共领用铜148吨,生产出产成品134.7685吨,差额-13.2315吨,除国家规定的正常损耗5.92吨外,还有7.44吨无法核对。经核实,其中有2.35吨铜被盗,有2.3吨废铜折价变卖,有2.45吨铜以原料出售未作收入和进项转出处理。
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被盗铜2.35吨成本价98700元,应作进项税转出16779元;废铜折价变卖收回的96600元,应补缴增值税14951.5元;以原材料出售的2.45吨铜,按市场平均价42000元/吨计算,金额共计102900元,应补缴增值税17493元。以上3项共应补缴增值税49223.5元,加收滞纳金2756.52元,共计51980.02元。同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85657.97元。
受此案启发,榆次区国税局对全区17家电缆生产企业开展全面评估,共评估入库税款78.52万元,其中增值税61.79万元,所得税16.73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1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