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两公司专开发票涉案额近14亿元
虚开的发票价税合计竟高达13.91亿元。昨日,被告人黄有运、占春权等15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广州中院审理。据悉,目前已查证各地受票单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共计1.54亿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被告人黄有运、占春权、刘承烈为牟取暴利,共同出资购买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隆禾贸易有限公司和明忠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了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申购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不法分子招揽客户,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收取开票手续费,并根据客户传真的开票资料,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介绍,从2008年7月至案发,黄有运、占春权、刘承烈、刘书亮等人操控35家企业,为全国各地1635家受票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036份,涉及金额共计11.89亿元,涉及税额共计2.02亿元。
案发后,黄有运指使妻子张美羽将涉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公司公章销毁。
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黄有运、占春权、刘书亮、黄有进等13人进行起诉;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陈泽伟进行起诉;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张美羽进行指控。
庭审中,黄有运、占春权和刘书亮均认罪。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