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指标锁疑点深入排查现真相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国税局对某有限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基本情况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某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开业,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洗涤用品、塑料制品、化妆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从业人员13人。201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761809.37元(其中,出口货物39744971.59元),营业成本35972454.15元,销售费用3494558.97元,管理费用229381.3元,财务费用16415.91元,营业利润48995.26元,营业外收入0元,营业外支出0元,利润总额48995.26元,应纳税所得额24936.72元,实现企业所得税24936.72元。
案头分析
槐荫区国税局评估人员通过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一户式预警查询,发现该公司2012年度存在销售(营业)利润偏低、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偏低、成本费用利润率偏低等疑点问题。其中,营业利润率为0.12%,低于全省预警值(0.39%)0.27个百分点;所得税贡献率0.06%,低于全省预警值(0.11%)0.05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为0.12%,低于全省预警值(0.39%)0.27个百分点。经初步分析,企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不计、少计收入。2.多列成本、费用。
评估人员首先通过CTAIS登记信息、资格认定等信息查询,其次通过网络大量搜集同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及市场发展趋势,通过充分细致的案头分析,制定了评估检查预案。该公司为外贸型出口企业,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9761809.37元。其中,出口货物39744971.59元,出口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99.96%,基本排除了企业不计、少计收入问题。于是,评估人员将评估疑点确定在多列成本、费用问题上。
实地核查
审核分析环节结束后,按照纳税评估系统的程序设定,纳税评估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按照《山东省国税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的要求,从评估分析情况确定的疑点入手,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核查的方法,通过重点审核企业成本、费用等账簿,审验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以便从中发现问题或者厘清疑点。评估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到企业生产场所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发现以下问题:企业2012年度支付给台湾关联方的佣金500416.76元,无合法单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416.76元。2012年12月取得的政府涉外资金补贴6300元,错误计入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300元。2012年度代缴个人所得税累计325.55元,错误计入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25.55元。企业2012年12月支付给客户的验货费5562元,无合法单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62元。企业2012年度多列支付工人工资399881元,多列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99881元。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时,由于计算错误,少计主营业务成本104346.91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4346.91元。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时,由于业务招待费用调整错误,业务招待费用项目多调增109798.3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503.18元。
以上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767635.22元,应调增纳税所得额191908.81元,2012年度应补缴所得税191908.81元。
评估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该局责成该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91908.81元,加收滞纳金2878.63元。
(本案例由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国税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