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基层分局: 为优化网上抄报税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市局完善了《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 ( 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二○一○年 五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六章 技术服务
第十六条 市局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网上报税系统税务端进行维护,确保网络24小时畅通,并做好数据备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