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业务概述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从企业已缴纳税款中按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计算退税的办法,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每月退还增值税。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 1)主表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ZG11WS055) ( 2)附报资料
1、业务概述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从企业已缴纳税款中按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计算退税的办法,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每月退还增值税。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ZG11WS055)
(2)附报资料
a.申请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填写《深圳市安置残疾人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表》
b. 《深圳市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及企业安置的残疾职工残疾证
c. 企业与在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安置的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d. 企业依法为安置的残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保险证书、保单等(若上述险种已由残疾人员自行购买或由其他途径购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 企业通过银行包括信用社等开办代发工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凭证
f. 税收通用缴款书;
(3)特定资料
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中填写退税用的账号:
单位纳税人应填写本单位开设的银行对公账户,银行账户开户人名称必须与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名称”完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