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布日期』2010-03-23 2009 年 11 月 6 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2009 年第 1 号),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 14 项权利和应该履行的 10 项义务。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宣传,提
(四)征文要力求精悍,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从
四、投稿须知
(一)征文如为电子稿件,请于征文期间发送至zhengwen@szgs.gov.cn或zhengwen03@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征文来稿。
(二)征文如为纸质稿件,请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邮编:518020,信封请注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征文来稿。